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申請公示催告催告民事判決書
案號:(2020)皖1182民催1號
判決日期:2020-04-13
法院:明光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申請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后,依法于2020年1月21日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在六十日內申報權利。現公示催告期間已滿,無人向本院提出申報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宣告申請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持有的票號為00100041/30555301,票面金額為60000元的匯票無效;
二、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明光市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
申請費100元,公告300元,由申請人明光市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江泓
審判員錢軍
審判員李明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夏曉敏
判決日期
2020-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