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百豐典當有限公司、費洪峰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魯1102執396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04-30
法院: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法院(2018)魯1102民初9355號民事調解書,于2020年02月14日向被執行人費洪峰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接到通知后3日內履行上述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費洪峰至今未履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執行人費洪峰在日照銀行***賬戶內存款人民幣42530.00元,凍結期限為十二個月。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員王向東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書記員牟慧敏
判決日期
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