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變電工集團衡陽電氣裝備有限公司、山東環昱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0112民初2926號
判決日期:2020-05-09
法院: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特變電工集團衡陽電氣裝備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山東環昱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0年4月28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在32萬元范圍內,保全被申請人的財產。擔保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中心支公司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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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山東環昱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菏澤農村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齊魯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的銀行存款32萬元。凍結期限一年。
案件申請費2120元,由申請人特變電工集團衡陽電氣裝備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李峻嶺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欒紹卓
判決日期
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