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與浙江龍邦塑業有限公司、徐新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浙0784民初9872號
判決日期:2020-05-12
法院: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與被告浙江龍邦塑業有限公司、徐新、李曉兒、朱永進、徐燕、王光、金飛蘭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于2019年12月06日向本院起訴,因原被告已自行和解,原告于2019年01月07日向本院申請撤回對被告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撤回對被告的起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20734元(已減半收取),由原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應昕潔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代書記員孫莉娜
判決日期
20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