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河北龍昂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冀06民初28號
判決日期:2020-06-09
法院: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定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北龍昂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第三人定州市財政局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0日立案后。原告定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本案按定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長賈偉
審判員歐陽正麗
審判員趙春林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陳萌
書記員裴晶晶
判決日期
202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