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財政局與河北龍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執行異議之訴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冀06民初27號
判決日期:2020-06-12
法院: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定州市財政局與被告河北龍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第三人定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執行異議之訴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0日立案后。原告定州市財政局于2020年5月18日以被告河北龍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和第三人定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達成執行和解為由,向本院申請撤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定州市財政局撤訴。
案件受理費986800元,減半收取計493400元,由原告定州市財政局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歐陽正麗
審判員趙春林
人民陪審員馬俊強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陳萌
書記員裴晶晶
判決日期
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