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焓云與大理浩源同創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天津京信信通系統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云2901民初3714號
判決日期:2020-06-16
法院: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朱焓云與被告大理浩源同創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天津京信通信系統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朱焓云于2019年10月28日自愿申請撤回對被告大理浩源同創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天津京信通信系統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予原告朱焓云撤回對被告大理浩源同創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天津京信通信系統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327元,減半收取1163元,由原告朱焓云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趙建城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張涵
判決日期
20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