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與陜西易兆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陜0113執1387號
判決日期:2020-06-21
法院: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廣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陜西易兆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陜01民終10694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陜西易兆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相關法律義務,申請執行人廣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9)陜01民終10694號民事判決書,依法已向被執行人陜西易兆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發出執行通知及報告財產令,責令被執行人陜西易兆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關法律義務并依法申報公司財產狀況,但其未按期履行。本院在執行過程中,依法查詢了被執行人陜西易兆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信息、車輛信息、房產信息。經查,無可供執行財產信息。本案申請執行人廣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應申請金額為3522337.96元及利息,未受償金額為3522337.96元及利息。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相關法律義務,本院遂依法決定對被執行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對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判決結果
本院(2020)陜0113執1387號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享有要求被執行人繼續履行承攬合同及依法向本院恢復執行的權力,被執行人有繼續向申請執行人履行承攬合同的義務。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薛騫
審判員吳江
審判員張哲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書記員劉赟
判決日期
202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