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東大智能化系統有限公司與陳秀清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蘇0303民初7318號
判決日期:2020-06-24
法院:江蘇省徐州市云龍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陳秀清訴被申請人南京東大智能化系統有限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陳秀清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南京東大智能化系統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110萬元或查封、扣押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擔保人陳剛、左黎君以名下共有的徐州市泉山區房屋為申請人申請財產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凍結被申請人南京東大智能化系統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110萬元或查封、扣押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二、查封擔保人陳剛、左黎君名下共有的徐州市泉山區房屋一套。
財產保全費5000元,申請人陳秀清已繳納。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申請保全人申請續行財產保全的,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請或者不申請的,自行承擔不能續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合議庭
審判員陳濤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于淼
判決日期
202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