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弘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訴湖南長瀏高速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湘0181執1280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07-01
法院: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湘01民初1022號民事判決書,向被執行人湖南長瀏高速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未予履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據此
判決結果
凍結、劃撥被執行人湖南長瀏高速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存款143043806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凍結其價值相當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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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審判員羅勇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書記員肖忠
判決日期
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