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中銀富登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原巴中國開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康瓏耀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川1902執1206號
判決日期:2020-07-01
法院: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康瓏耀、吳俊璋、李容青、巴中市平昌正合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7)川1902民初2390號民事判決書。執行中,經查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雙方另行協商,申請執行人同意終結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中止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川1902民初198號民事判決書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員王麗萍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書記員羅小杰
判決日期
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