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城市綠化管理處與襄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一審行政裁定書
案號:(2020)鄂0606行初79號
判決日期:2020-07-20
法院:襄陽市樊城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襄陽市城市綠化管理處訴被告襄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請求確認行政行為違法并撤銷行政處罰決定一案,原告襄陽市城市綠化管理處于2020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襄陽市城市綠化管理處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襄陽市城市綠化管理處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蔡永紅
審判員唐京霞
審判員趙運國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書記員楊飄飄
判決日期
20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