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郵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新余市昌坊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贛0502執1368號
判決日期:2020-01-13
法院: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江西省郵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新余市昌坊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合同糾紛的(2018)贛0502民初8039號民事判決一案中,因被執行人新余市昌坊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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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凍結、劃拔(或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新余市昌坊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在銀行及其他有業務之單位的存款(或收入)人民幣1107972元或查封、扣押同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執行員洪家強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書記員黃劍霞
判決日期
202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