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豪泰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永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1民終3129號
判決日期:2020-07-31
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杭州豪泰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浙江永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2018)浙0106民初1186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經查,原審法院已告知上訴人杭州豪泰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上訴后的交費義務,但上訴人杭州豪泰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也未提出司法救助的申請,不依法履行二審訴訟義務
判決結果
本案按上訴人杭州豪泰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本裁定系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丁曄
審判員睢曉鵬
審判員金瑞芳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丁曄
書記員劉婧函
判決日期
202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