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添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宜賓億豪鋼結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定作合同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川民申5433號
判決日期:2020-07-29
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總添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總添公司)因與被申請人宜賓億豪鋼結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億豪公司)定作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四川省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川15民終162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總添公司申請再審稱,二審法院審理過程中存在嚴重的事實認定不清。1.二審判決認定億豪公司供貨100.4229噸,缺乏證據證明。總添公司與億豪公司簽訂合同后,億豪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如期供貨,逾期交貨長達1個月。送貨過程中,億豪公司故意虛增貨物重量。2.雙方未就貨物結算金額達成一致,付款條件不成就。總添公司按合同第六條與億豪公司辦理結算時,對貨物的重量當即提出了異議,億豪公司的銷售經理彭經理代表億豪公司向總添公司承諾,在貨物結算時扣除超計的重量。億豪公司完成供貨后,卻拒絕扣減超計的重量,總添公司因此中止付款。現雙方不能就貨物結算金額協商達成一致,無權確定具體結算金額,付款條件不能成就。總添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的規定申請再審
判決結果
駁回總添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羊斌
審判員馮一平
審判員曾蕾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書記員周麗平
判決日期
20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