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淑清等與北京市朝陽金盞鄉農工商公司等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京0105民初16069號
判決日期:2020-08-03
法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馬殿鳳、裴淑清(以下分別簡稱姓名)與被告北京金恒嘉業置業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陽金盞鄉農工商公司(以下分別簡稱名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0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審理。原告馬殿鳳、裴淑清于2020年4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馬殿鳳、裴淑清撤回本案訴訟。
案件受理費25元,由原告馬殿鳳、裴淑清負擔(于收到本裁定書后七日內交納)
合議庭
審判員陳建斌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高藝林
判決日期
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