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縣華陽金屬結構有限公司、袁國山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冀1126執228號
判決日期:2020-08-07
法院:故城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故城縣華陽金屬結構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袁國山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于2019年4月15日向被執行人袁國山發出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責令被執行人袁國山償還申請執行人故城縣華陽金屬結構有限公司貨款61361元,但被執行人袁國山一直未履行。執行過程中,對袁國山采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經財產調查,被執行人袁國山名下無房產、車輛、住房公積金、收益類保險、金融理財產品、股息紅利等財產信息。申請執行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盧向東
審判員朱希贊
審判員宋曉紅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于新勝
判決日期
20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