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與廣州市中大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滬0107民初1334號
判決日期:2020-08-14
法院: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與被告廣州市中大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刪除侵權文章;2.判令被告賠償因侵權行為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因維權產生的合理費用合計人民幣10000元;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事實及理由:2017年6月20日,原告在運營的微信公眾號澎湃新聞(thepapernews)發布標題為《誰殺死了華強北?》的原創作品,文章總字數5459字,原告依法享有該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原告授權委托北京文章無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對互聯網上涉嫌侵犯原告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進行侵權檢測和網頁存證。北京文章無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對前述涉案作品進行檢測過程中,于2018年4月9日發現被告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中大商業評論(zhongdareview)于2017年6月27日在未經原告許可且未支付任何報酬的情況下,違法轉載并向公眾傳播涉案作品。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造成原告經濟損失。原告為維護合法權益,訴至法院,請求判如所請。
被告廣州市中大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應移送至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管轄
判決結果
駁回被告廣州市中大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00元,由被告廣州市中大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上海知識產權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張琰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法官助理柳燕
書記員徐步
判決日期
2020-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