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谷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中山市精造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粵0304執恢2039號
判決日期:2020-08-14
法院: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深圳市金谷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中山市精造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本院(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098號民事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由于被執行人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執行,執行案號為(2015)深福法執字第8084號及(2016)粵0304執恢439號,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財產,本院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現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恢復執行,本院于2020年6月19日依法立案執行,案號為(2020)粵0304執恢2039號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已按和解協議內容履行完畢,被執行人向本院繳納執行費,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結案,至此本案已全部執行完畢,依法予以結案
判決結果
本院(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098號民事判決執行完畢,本案予以結案。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執行員翁守成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馮秉智
判決日期
2020-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