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東風汽車有限公司、江西省舜典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財產保全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粵0310執保147號
判決日期:2020-09-11
法院: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深圳東風汽車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江西省舜典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請訴中財產保全一案,本院應申請人的保全申請所作出的(2020)粵0310民初895號民事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由本院實施保全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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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江西省舜典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財產。
二、限制被申請人江西省舜典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支取到期應得的收益。
上述保全標的,以人民幣1974959.83元為限。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員陳勇安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張婷
判決日期
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