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輝電力裝備有限公司與新鄭市翱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鄭州祥和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1104民初1913號
判決日期:2020-09-11
法院: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河南恒輝電力裝備有限公司訴被告新鄭市翱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鄭州祥和集團有限公司、鄭州祥和集團有限公司新鄭分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河南恒輝電力裝備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向本院申請撤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河南恒輝電力裝備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4450元,由原告河南恒輝電力裝備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楊素華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楊婧靚
判決日期
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