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曼吉科工藝玻璃鋼有限公司、銀發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冀1121民初1094號之二
判決日期:2020-09-14
法院:河北省棗強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河北曼吉科工藝玻璃鋼有限公司與被告銀發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9日作出(2020)冀1121民初1094號民事裁定,查封、凍結、扣押銀發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財產至149361.4元。因雙方賬目清結,原告于2020年7月31日向本院申請解除對銀發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對被申請人銀發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財產的查封、凍結、扣押。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屈其凱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書記員崔彤
判決日期
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