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縣四聯商砼有限公司、保定市晟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其他民事通知書
案號:(2020)冀11民他37號
判決日期:2020-09-23
法院: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你因與被上訴人阜城縣四聯商砼有限公司、保定市晟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阜城縣人民法院(2020)冀1128民初209號民事判決提出上訴。經調卷審查,河北省阜城縣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1日給你郵寄判決書,你于2020年5月23日簽收該判決書,你應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2020年6月8日前)提起上訴,你于2020年6月9日提交上訴狀已經超過上訴期限,本院依法不予受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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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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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判決日期
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