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與西安榮堂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陜0112財保450號
判決日期:2020-09-27
法院: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陜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西安榮堂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日作出(2020)陜0112財保326號民事裁定,對西安榮堂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與陜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20)陜1002執302號】的執行案款249729.73元暫停向被申請人西安榮堂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發放。現申請人以與被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為由,于2020年8月12日向本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對西安榮堂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與陜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20)陜1002執302號】的執行案款249729.73元暫停向被申請人西安榮堂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發放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魏鈺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趙翔宇
書記員楊楠
判決日期
20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