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凱民與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雙鴨山市分公司勞動爭議糾紛再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7)黑民申196號
判決日期:2017-03-09
法院: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徐凱民因與被申請人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雙鴨山市分公司(下稱聯通雙鴨山分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雙鴨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黑05民終16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徐凱民申請再審稱,(一)徐凱民與聯通雙鴨山分公司系事實勞動關系。(二)聯通雙鴨山分公司主張與徐凱民是勞務派遣關系證據不充分,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五項的規定申請再審
判決結果
駁回徐凱民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徐鳳良
審判員孫仕富
審判員王雪杉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書記員趙璞
判決日期
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