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鵬泰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京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當得利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冀0191執374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0-15
法院: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石家莊鵬泰置業投資有限公司與京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施工合同執行一案中,對被執行人京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下財產進行了查控,輪候凍結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輪候查封被執行人名下汽車三輛(冀A×××××大力牌、冀A×××××程力威牌、冀A×××××別克牌),經本院查控,被執行人名下無房產、住房公積金、收益性保險、支付寶、財付通等財產可供執行;本案執行標的為532879.43元,執行到位金額金額為0元。本院已對被執行人京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申請人不能提供被執行人其他可供執行財產線索,且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王會圖
審判員趙小元
審判員劉鵬磊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書記員焦澤冠
判決日期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