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信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徐州旺田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蘇0305執2202號
判決日期:2020-10-30
法院: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淮北信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徐州旺田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依法審理作出的(2019)蘇0305民初488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人于2019年9月26日向本院申請執行,要求被執行人給付人民幣221988.25元。被執行人依法應承擔執行費3230元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采取如下積極措施:
1.本院向被執行人郵寄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高消費令、財產申報表,被執行人未實際履行。
2.本院通過“總對總”、“點對點”執行系統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信息、車輛信息、證券信息等進行查詢。經查,被執行人名下未查詢到大額存款、證券、車輛等信息;
綜上所述,執行過程中未執行到位221988.25元,因被執行人名下暫無可供執行財產,本院雖采取了積極的執行措施,但該案仍未能實際執結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可以再次申請執行,不受申請執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呂家峰
審判員鄭仰會
審判員王亞東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書記員馬騰
判決日期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