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明裕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無錫永基物業股份有限公司、無錫永基物業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蘇0507民初3290號
判決日期:2020-10-31
法院: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申請保全人蘇州市明裕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被保全人無錫永基物業股份有限公司、無錫永基物業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保全人蘇州市明裕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查封被保全人名下的財產,并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被保全人無錫永基物業股份有限公司、無錫永基物業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名下財產或銀行存款人民幣17310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行。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被保全人履行義務后可以申請解除查封、凍結
合議庭
審判員丁亦辛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書記員曹玲
判決日期
202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