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寧分公司與海寧市華聯大廈有限公司、海寧視昌眼鏡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481民初6132號
判決日期:2020-11-05
法院:海寧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南都物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寧分公司與被告海寧市華聯大廈有限公司、海寧視昌眼鏡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南都物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寧分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478元,減半收取239元,由原告南都物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寧分公司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馮去英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朱利興
判決日期
20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