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鐵創鐵路器材有限公司、河南安路安防腐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知民終297號
判決日期:2020-11-06
法院: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河南省鐵創鐵路器材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河南安路安防腐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一案,不服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豫01知民初144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0年6月19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河南省鐵創鐵路器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請撤回二審上訴,河南安路安防腐制品有限公司申請撤回一審起訴,河南省鐵創鐵路器材有限公司表示同意
判決結果
一、撤銷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豫01知民初1448號民事判決;
二、準許河南安路安防腐制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一審案件受理費6344.5元減半收取3172.25元,由河南安路安防腐制品有限公司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2300元減半收取1150元,由河南省鐵創鐵路器材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谷彩霞
審判員龐敏
審判員趙玉香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謝園園
判決日期
20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