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益民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與山東酈谷天宮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山東中興市政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1302民初17358號
判決日期:2020-11-13
法院: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山東益民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與被告山東酈谷天宮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山東中興市政集團有限公司、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鳳凰臺假日酒店、許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7日立案。原告山東益民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山東益民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5104元,減半收取2552元,由原告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王孝振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劉曉光
判決日期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