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堡(中國)供熱設備有限公司與北京昌水建筑公司定作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冀1181民初1711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1-19
法院: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沃爾堡(中國)供熱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告北京昌水建筑公司定作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立案受理。2020年10月10日,原告以被告給付貨款160000元,雙方再無其他爭議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沃爾堡(中國)供熱設備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3500元,減半收取計1750元,訴訟保全費3020元,均由原告沃爾堡(中國)供熱設備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李鐵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書記員崔煜強
判決日期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