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凡蜂芯高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無錫市立達屏蔽機房成套有限公司財產保全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蘇0211執保1332號
判決日期:2020-11-20
法院: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0年9月12日受理了申請人無錫市立達屏蔽機房成套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北京超凡峰芯高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2020)蘇0211民初5581號。申請人無錫市立達屏蔽機房成套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北京超凡峰芯高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30萬元或查封相應價值的財產。申請人無錫市立達屏蔽機房成套有限公司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北京超凡峰芯高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30萬元或查封相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陸峰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書記員陳歆媛
判決日期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