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質工程公司、南威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粵0605民初20564號
判決日期:2020-11-23
法院: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廣東省地質工程公司訴被申請人南威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廣東省地質工程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南威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7330532.30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財產,并已由擔保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分公司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南威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7330532.30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廣東省地質工程公司負擔。申請人提起訴訟的,可以將該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楊潔瑩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巫春娣
判決日期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