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市政工程總公司、河南三錦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1303財保58號
判決日期:2020-11-25
法院: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南陽市市政工程總公司與被申請人河南三錦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南陽市市政工程總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查封被申請人位于南陽市張衡路南側“三錦國際”1#綜合樓6、7、8層中的4000平方米房產,20個專屬車位使用權(保全價值29000000元)。申請人以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出具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為此次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被申請人河南三錦置業有限公司位于南陽市張衡路南側“三錦國際”1#綜合樓6、7、8層中4000平方米的房產及20個專屬車位使用權。
上述保全措施的額度以人民幣29000000元為限。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張海濤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書記員狄曉寧
判決日期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