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凈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洛陽雙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0305財保515號
判決日期:2020-11-25
法院:河南省洛陽市澗西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福建龍凈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洛陽雙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名下銀行存款140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價值的其它財產。申請人福建龍凈環(huán)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為該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洛陽雙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下銀行存款140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價值的其它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張志紅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書記員何文昊
判決日期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