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交通工程咨詢監理中心、山東小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1322民初7516號
判決日期:2020-11-26
法院:山東省郯城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山東臨沂交通工程咨詢監理中心與被申請人山東小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訴訟財產保全糾紛一案,申請人山東臨沂交通工程咨詢監理中心于2020年11月11日向本院申請保全被申請人山東小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名下財產價值15萬元。申請人提交由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沂中心支公司出具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作為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山東小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名下賬號存款15萬元或查封名下同等價值的財產;
凍結銀行賬號期限一年,查封不動產期限三年,均自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算;
案件申請費1270元,由申請人山東臨沂交通工程咨詢監理中心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周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書記員王蘇
判決日期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