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塔集團吳江特種光電線纜廠與中移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移建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蘇0509執6382號
判決日期:2020-11-30
法院: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雙塔集團吳江特種光電線纜廠與被告中移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移建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蘇0509民初13132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告逾期未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權利人雙塔集團吳江特種光電線纜廠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標的為158789.72元,執行費2282元。
本院立案受理后,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權利義務告知書及財產申報表,要求被執行人按生效判決書履行義務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申請人向本院書面申請撤銷強制執行。
上述事實,有生效法律文書、撤銷執行申請書等予以佐證
判決結果
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蘇0509民初13132號民事判決書主文終結執行。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王健
審判員沈平
審判員葛健穎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書記員陸超
判決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