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鼎和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嵩縣通用分公司、洛陽青發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豫0325執368號
判決日期:2020-11-30
法院:河南省嵩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洛陽鼎和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嵩縣通用分公司與陽青發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執行標的200000元,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劃撥被執行人陽青發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在金融機構的存款200000元(以實際執行金額為準);或扣留、提取被執行人在有關單位的相應價值的收入;或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陳玉川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書記員任小青
判決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