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六局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與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蘇華甸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財產保全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蘇1002民初4341號
判決日期:2020-11-30
法院: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江蘇華甸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中建六局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0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名下價值1050萬元的財產予以保全。申請人已提交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中建六局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下共計銀行存款1050萬元或查封、扣押等值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朱俊康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譚清麗
書記員寧翔
判決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