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萬雨、安徽和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皖0321執保337號
判決日期:2020-11-30
法院:懷遠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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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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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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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一、凍結被申請人安徽和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徽懷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工業園區支行的存款70萬元(帳號:20000337189710300000018),凍結期限為一年;
二、查封安徽吉輅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所有的“皖C×××××”號、“皖C×××××”號重型貨車兩輛。查封期間交由安徽吉輅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看管、使用,但不得轉讓、變賣或設定抵押,查封期限為兩年。
案件申請費4020元,由申請人謝萬雨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周建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書記員許丹丹
判決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