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愛華勘測工程有限公司、廣東省陽山縣土地整理中心合同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粵民申3315號
判決日期:2020-11-30
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深圳市愛華勘測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愛華公司)因與被申請人陽山縣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稱陽山土地中心)、一審第三人廣東核力工程勘察院(以下稱核力勘察院)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粵18民終5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愛華公司申請再審稱:原審認為雙方對變更設計、預算編制等變更事項未達成一致意見,認定事實錯誤。請求撤銷二審判決,再審本案。
被申請人陽山土地中心提交書面意見稱,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恰當,請求駁回再審申請
判決結果
駁回深圳市愛華勘測工程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林小嫻
審判員強弘
審判員黃立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書記員趙先穎
判決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