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林格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設備成套中心買賣合同糾紛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津0103民272號
判決日期:2020-11-30
法院: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貴州林格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告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設備成套中心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原告貴州林格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貴州林格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7366元,由原告貴州林格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張羽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書記員戴琳
判決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