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永愛養老產業有限公司、廣州翰林家具實業有限公司財產保全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粵0114民初2468號
判決日期:2020-12-02
法院: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申請人廣東永愛養老產業有限公司訴被申請人廣州翰林家具實業有限公司、第三人海南成美醫療投資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廣東永愛養老產業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查封被申請人廣州翰林家具實業有限公司價值共1100000元的財產。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出具保單保函為申請人廣東永愛養老產業有限公司申請財產保全進行信用擔保并愿承擔相應的保證責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廣州翰林家具實業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共1100000元或查封等值的其他財產。
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為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為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為三年。當事人需要延長查封期限的,應在期限屆滿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請。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徐韻琪
二〇一八年五月××日
書記員庾健敏
判決日期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