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與遼寧忠大鋁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遼0303民初3665號
判決日期:2020-12-03
法院:鞍山市鐵西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鞍山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遼寧忠大鋁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保全申請,請求查封遼寧忠大鋁業有限公司3743019.4元,由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提供相應財產進行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被告遼寧忠大鋁業有限公司3743019.4元銀行存款或相應價值的財產。
訴訟保全費5000元,由原告預繳。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臻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書記員暢誠蕊
判決日期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