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易兆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廣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申訴、申請再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陜民申2109號
判決日期:2020-12-03
法院: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陜西易兆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兆通公司)因與被申請人廣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瑞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陜01民終1069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易兆通公司申請再審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13年9月和10月簽訂了《銅川董家河經濟技術開發區2MWP屋頂太陽能發電項目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銅川董家河經濟技術開發區318KWP屋頂太陽能發電項目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該項目部分太陽能組件鋪設于陜西銘帝鋁業有限公司(項目實際使用單位)的廠房屋面,竣工驗收后第二天就發生嚴重質量問題,造成屋面部分電纜、匯流箱被燒毀的后果。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對項目檢查維修,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推脫,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該項目至今未并網發電,處于報廢狀態。項目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正常運行168小時,沒有達到工程質保期的起算條件。申請人二審當庭提交了陜西銘帝鋁業有限公司和董家河工業園區管委會共同出具的《情況說明》,證明該項目因施工質量不合格和設計缺陷等問題,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并網運行條件,給申請人及實際使用人造成巨大損失。對于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履行義務、免費維修并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法院未勘查現場,對該事實未查實。請求對本案進行再審,撤銷二審判決,依法改判或者發回重審。本案訴訟費、鑒定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判決結果
駁回陜西易兆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王宏濤
審判員賈黎明
審判員黃存宏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呂騁
書記員宋瑞花
判決日期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