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工業園區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與北京東方園林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1425民初4395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2-07
法院:山東省齊河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蘇州工業園區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北京東方園林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0年12月3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北京東方園林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凍結賬號、查封財產等保全措施,保全金額為4790000元。申請人蘇州工業園區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北京東方園林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賬號或對被申請人北京東方園林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其他財產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額4790000元。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彬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法官助理郭紅霞
書記員李芳
判決日期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