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文大、何廣強勞動爭議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遼1002執1092號之八
判決日期:2020-12-10
法院:遼陽市白塔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印文大、何廣強、劉斌、李慶洲、柏祿君、柏德泉、尚曉峰、吳忠、金紹海、劉明東、王俊、王峰、李萬鵬、唐東、孟慶波、葉永巍與吳威、遼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勞動爭議一案中,于2020年6月16日向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吳威、遼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履行的義務,但被執行人吳威、遼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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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吳威名下62×××01銀行卡,以121700元為限。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李琳琳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書記員葉鵬翔
判決日期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