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龍區城南德誠建筑設備租賃站、安徽省宿州市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皖1322執508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2-10
法院:安徽省蕭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據已發生法律效力的(2019)皖1322民初754號民事調解書,于2020年03月19日向被執行人安徽省宿州市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責令其立即履行上述調解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現查明被執行人安徽省宿州市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公司企業名稱變更為安徽三洲水利建設有限公司,該公司在銀行有存款
判決結果
扣劃被執行人安徽三洲水利建設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532053.16元。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員于建軍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鄭玉龍
判決日期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