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艷鋒與浙江八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結案通知書
案號:(2020)內0782執1047號
判決日期:2020-12-12
法院:內蒙古自治區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朱艷鋒與浙江八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內0782民初2588號民事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由于被執行人浙江八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申請人朱艷鋒于2020年9月28日向本院申請執行,申請標的2814600元。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執行。
該案在執行過程中,本案提取浙江八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G301線博客圖至牙克石段二級公路水毀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質保金656672元,余款浙江八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自行給付朱艷鋒,現該款已經給付完畢。浙江八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擔本案執行費30546元,本案執行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2020)內0782民初2588號民事調解書確定的內容已經全部執行完畢,申請執行人朱艷鋒基于執行依據的權利全部得到了實現。申請執行費30546元已由被執行人浙江八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交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五條規定,通知如下: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內0782民初2588號民事調解書執行完畢,本案予以結案
合議庭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判決日期
2020-12-12